不再适合小团队创业的Web2.0模式

Alvan 发表于 2007-01-29 13:56:12

1、播客
Google收购了YouTube,Sina开始做视频,这些巨头都已经染指播客。当然,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说不能以小搏大,只要是创业都是以小搏大。之所以劝诫小团队创业要避开播客的原因如下:
    首先,播客并不是新兴的Web服务模式。它至少已经发展了两年的时间,从技术架构到服务模式以致页面布局都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。播客本身作为Web2.0的分支可以算得上是“朝阳”的产业,但是从互联网行业内来看,它其实已经变成了“夕阳”产业。Google、Sina这些互联网的巨头不会轻易踏入一个新领域,除非他们确信他们可以把握这个领域。他们已经准备好了,那小团队的你呢?他们在最合适的时间进入这个领域,而你其实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。
    其二,播客不同于博客,它的用户门槛更高。所以那些打着草根旗号的团队将比博客时代遭遇更大的挫折感。博客的个人写作模式面临的问题是“写者众,读者寡”,到了播客正好可以反过来——“观者众,作者寡”。Youtube成功是因为DV在欧美已经足够普及,同时西方的文化也鼓励自我表现。而在中国,DV仍旧算是电子消费品中的奢侈品。没有庞大的用户群支持,就没有稳定的视频产出;没有稳定的视频产出,能脱颖而出的佳作就更是凤毛麟角。
    其三,播客在中国面临着观念上的制约。“现”——这个词在汉语中是个贬义词,大概是为了避开这个难听的说法,网民创造了“恶搞”这个中性词。即便如此,能担的起这个词的人,整个中国就只有一个胡戈和一对后舍男生。除此以外,名列各大播客排行榜前列的除了盗版动漫、电视剧集之外就是打情色擦边球的小短片。哦,当然还有不得不提的“雅阁女”和“张钰性爱录像带”。性爱没什么不好,只是在国内的道德法律约束下,它将把播客这个良性行业逼入非良性发展的轨道。点缀点成了原罪,这是多么可悲的事。
    其四,小团队没有能力充分发挥播客的潜力。以上归纳了播客发展的种种制约条件,但这都是相对于小团队而言的。对于大公司来说,播客其实有更大的发展空间,那就是它的媒体功能。Sina与Google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具备庞大的媒体资源。以新浪为例,它把门户做成了互联网的报纸,它把博客做成了互联网的杂志,同样它也有能力把播客做成互联网的电视。
    南桔北枳,基本上就是这个意思。

2、SNS社区(Social Network Service)
“六度分割”理论和MySpace的成功刺激了一批创业团队投身SNS社区的建设,但这个领域的发展远不及这个理论本身更能带来冲击感。换句简单的话说:我们被“六度分割”忽悠了。
     “六度分割”,在中国有个更为人熟知的称谓,就是“人际关系”,想必国外也有类似的词汇。我想找李四办事,但是和李四不熟,碰巧李四的好朋友张三和我是发小,于是我通过张三和李四建立友谊,事情办成了,朋友多一个。这个简单的案例被国外某教授以某种很颠覆的说法提出来,于是开始成为流行语,创业者被流行语忽悠,再以这些流行语忽悠投资人,然后无数个SNS社区就如秋收的蚂蚱一般蜂拥而出,然后又像秋后的蚂蚱一样,一个一个萎靡下去……
    问题出在哪里?
    解读一下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就会发现,十之八九都是建立“利益”的基础上。但凡涉及利益的东西都需要一个良好稳定的信用环境,而这偏偏就是网络中最缺乏的。建立在虚拟身份上的人际关系,没有真实身份的维系,就像沙滩堡垒一样脆弱。网络这种东西用来保持人际关系还不错,用来建立新的关系就难了。而那些名目繁多,界面复杂的各类SNS社区,本身就像迷宫一样让人畏惧,到那里找新朋友?我宁可去逛大街,至少看见坏人还能找警察叔叔。
    当然,SNS也不是完全没有应用价值。那些不怎么涉及利益关系的应用还是有些做头的,比如“豆瓣”,虽然小众了点,但至少赚到了喝彩。你的团队能发掘类似的应用么?




关键词(Tag): web2.0 播客 sns 创业 社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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